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國民小學10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一次公告,1030728修正)
(徵選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自行下載附件填寫)
壹、依據:
一、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
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依臺南市教育局網路公告103年07月16日第55130號辦理。
貳、徵選類別:一般代理教師。
參、錄取名額:
一、一般代理教師3名(備取6名)。
二、於錄取後若因故而放棄者,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
備註:若本校有新增長期代理教師之缺額,得由本次徵選之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
(須配合學校行政,協助指導學生參加各項競賽、參與教學設計競賽等相關教育活動)
肆、報名資格:
一、已列為103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並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情事者。
(三)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四)最近3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伍、報名方式:
一、有意者請於103年7月29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
二、將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如附件)及履歷表1份(含學經歷證件、教師證書、專長相關證明、服
務證明、本市103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成績單…等相關資料影本,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
勿超過10頁,個人資料恕不寄還) 於103年7月29日(星期二)下午2時前,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郵寄不受
理)。
三、經本校教評會書面審核擇優錄取進行口試,口試名單以電話另行通知。
四、校址:711臺南市歸仁區文化街一段100號。(歸仁國小教務處)
五、聯絡人:教務處楊主任;蔡組長。電話:06-2304740#204 ;傳真:06-2391440
陸、甄選方式:
一、採用口試:時間8分鐘(含3分鐘自我介紹、口試內容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國小教育教學為
範圍)。
二、口試成績同分時,依臺南市103學年度教師甄選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柒、口試日期與地點:
一、日期:103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報到抽序號,9:30開始進行口試。
二、地點:歸仁國小俊德圖書館。
捌、口試當日請攜帶:
一、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二、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正本
三、報考臺南市103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正本以供查驗。
玖、甄選注意事項:
一、口試排序於7月30日(星期三)當天報到後,於上午9:30起,依照抽籤序號進入試場。
二、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拾、榜示及任用:
一、於7月30日(星期三)口試結束後,立即計算成績,當天下午4:00過後,於本校網頁公布正、備取
名單,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正取人員請於103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12時前,洽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並由
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訂於103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時30分進行教評會審議,經教評會審議通過始得聘任。
四、應聘錄取之代理教師,應依照本校實際需求,進行排課及職務分配,並積極配合本校指派及辦
理之相關活動。
五、未獲錄取者,亦歡迎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
許可時間。
拾壹、聘期和薪資:
一、聘期:原則上自103年8月30日起至104年7月1日止,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
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以市府核定為主)。
二、薪資待遇: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按學歷支給月薪,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勞退金。
三、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拾貳、附則:
一、應聘錄取之教師,應依規定參加本市或本校辦理之職前研習,時間、地點另訂。
二、錄取人員報到後,經學校查知有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
事者,取消錄取資格或予以解聘。
三、應考人經發現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不具備應考資格、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
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情形,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甄選時發現者,予以
扣考;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參加本次代理教師甄選者應遵守本簡章之規定,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其餘相關代理暨代課教師的規定如未詳實,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暨相關法規辦理。如有未
盡事宜,在不牴觸有關規定原則下,得經本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委員會公告實施。
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拾參、本簡章經本校代理教師甄選委員會通過後實施,敬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
時亦同。錄取名單送臺南市政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