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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107年度失業者職業訓練」委託專業服務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培訓班招生簡章,敬請貴校轉知志工並公佈於貴校網站,歡迎有興趣的志工及家長報名參加。
說明:
一、101年6月教育部公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101年6月4日壹參字第1010098466C號令),規定課後照顧班、中心之執行秘書、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若未符合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或修畢師資培育教育專業課程,則應具備至少180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資格,未符合規定者將不得成立及招生。
二、為協助有心從事課後照顧服務發展的失業者,於充實知能與取...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6日臺教學(五)字第1060009239號函。
二、旨揭準則第14條第1項第2款依立法說明,係參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學校得於校園霸凌事件調查處理過程中,以相關行政處置或協助,減低雙方當事人互動之機會,並非學校辦理學生轉學之依據。
三、對於發生校園霸凌嚴重個案之學校,請參考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3章輔導與管教之方式各點規範(例如第22點第1項第3款、第11款、第14款、第15款及第24點),依旨揭準則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例如第2款、第5款)妥採輔導作為,並得運用專任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或兼... 觀看完整文章
新增禁菸場所通知!!即日起本市315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校園周邊環境全面禁菸!!
為保護本市青少年免於二手菸害,由衛生局協同教育局於105年規劃,並與本市315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共同推動校園周邊環境全面禁菸,於106年1月9日起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公告學校之校門口、家長接送區以及人行道等戶外場所納入禁菸場所規範,各校禁菸範圍請參考附件;請各位民眾遵守禁菸公告,以保障師生、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
請大家告訴大家,共同支持校園周邊環境禁菸新規定;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者,依同法第31條規定裁處新台幣2,000元至10,000元罰鍰。
想戒菸的朋友,...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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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資訊
本校網址 https://www.grps.tn.edu.tw
本校地址:711臺南市歸仁區歸仁里1鄰文化街一段100號 電話:06-2304740 傳真:06-2391440
Address:No.100, Sec. 1, Wenhua St., Guiren Dist., Tainan City 711, Taiwan (R.O.C.) Tel: 886-6- 2304-740Fax: 886-6-2391-440
校園開放時間(上課日) 上午7:20以前,下午4:00以後
校園開放時間(固定假日及例假日) 不限
校園開放時間(寒暑假期間上班日) 不限
本校辦理活動時,有關校園開放時間應配合本校活動結束時間辦理

